各系、实验中心:
根据宁夏大学教务处【2021】72号文件,按照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的安排,我院于11月8日至1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与规范,切实保障线上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并部署具体检查任务,各系、实验中心应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阶段、分任务进行,重点任务为通过教学检查挖掘优秀线上教学课程,凝练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发挥线上教学督导作用,及时发现线上教学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学院和教师及时整改,保障线上教学质量,实现线上与线下同质同效。检查方式采取各系、实验中心自查和学院、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杨振东
副组长:钟艳霞
成员: 郭振才 虎建华 杜灵通 刘任涛 王幼奇
罗玲玲 王世全 麻冬梅 杨帆 李媛
二、期中教学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各系、实验中心组织教研活动及教学运行情况自查
1、检查教学情况:检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运行、课程思政、双语教学、新进教师教学的整体情况;检查教师教案、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等情况。
2、检查线上教学推进情况:检查线上教学整体运行情况,如教学资源应用、教学平台使用、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效果检查、网络突发状况应对等情况。挖掘优秀的线上教学案例与经验,总结线上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保障线上教育教学质量的举措。
3、检查“课程思政”情况:结合“课程思政”的融入开展检查和督促,通过教案、听课、大纲检查,督促推进“课程思政”建设,重点对校级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4、检查本科毕业论文:检查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宣传、选题工作,论文指导教师、2022届本科毕业生对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的学习和使用情况。
5、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整体活动情况及成效,强调基层教学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第二阶段 学院组织集中听课
1、课堂教学检查:期间教学检查阶段,教科办汇总每日线上教学信息并及时发布,学院领导、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等人员对线上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每人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记录表交教科办备案;
2、教师互听课:各系、实验中心专业老师应进行线上教学互听课、互评课;每人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记录表由系统一交教科办备案;
3、组织教学公开课:学院领导、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专业教师应参与线上教学公开课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表交教科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要求各系、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周密做好检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请各系认真总结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11月25日前各系将听课表、期中教学检查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材料统一上报教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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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