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根据宁夏大学教学运行保障部〔2022〕1号文件,按照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的安排,我院于5月4日至1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与规范,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并部署具体检查任务,各系、实验中心应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杨振东
副组长:钟艳霞
成员: 郭振才 虎建华 杜灵通 刘任涛 王幼奇
罗玲玲 王世全 麻冬梅 杨帆 李媛
二、期中教学工作安排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系、实验中心组织教研活动及教学运行情况自查
1)检查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运行、课程思政、实习实践、新进教师教学的整体情况;检查教师教案、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等情况。
2)检查实践教学情况:检查课程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工作安排及执行情况等。
3)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实践课程开出及分组实施、实验报告批改、实验课堂学生出勤情况等。
4)检查本科毕业论文:检查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选题、任务书及各阶段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答辩安排情况等。
5)检查试卷:检查上学期考试、阅卷、登分及考试资料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补缓考试卷资料存档情况。
2、学院组织集中听课
1)课堂教学检查:学院领导、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等人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每人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记录表交教科办存档。
2)教师互听课:各系、实验中心专业老师应课堂教学互听课、互评课;每人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记录表由各系交教科办存档。
3)组织教学公开课:学院领导、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公开课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表交教科办存档。
三、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要求各系、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做好检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各系、实验中心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月25日前各系将听课表、期中教学检查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材料统一上报教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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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30日